刘文元、男、194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合伙人。
刘文元律师1969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工作后,先后担任过公安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曾任刑庭副庭长职务。1981年调入北京市东城区筹建东城区司法局,分工筹建律师事务所(当时的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筹建结束后任律师至今。系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的第一批律师。
刘文元律师是北京市律师协会从第一届至第七届代表大会的连任代表。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刑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目前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刑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
刘文元的一生,主要从事刑事案件,当警察的时候是刑警,在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是刑庭,从事律师执业后,一直以刑事辩护为主,二十六年来先后承办了1200多件案件,其中有1000余件是刑事辩护案件。刘文元律师曾担任过山西假酒案、厦门赖昌青走私案和重大贪污、受贿案等大案要案以及各省市当地大案要案的辩护;多次成功地为委托人进行了从轻减轻的辩护;多次成功地辩护委托人被宣告无罪的案件;还有很多案件经辩护后作了不起诉、撤销案件等的其他处理;刘文元律师的辩护,能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有的案件辩护成功后,被编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在全国出版发行。
刘文元律师曾在《北京日报》、《北京法制报》、《北京青年报》、《法律服务时报》、《中国律师报》、《科技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律师》、《山西律师》、《当代司法》、《法学杂志》、《律师管理与实践》、《辩护案例》、《首都律师论坛》等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过论文、文章六十余篇;曾多次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经验交流会上作大会发言;多次到北京市人民广播电台的“律师沙龙”作演讲;多次参加《北京青年报》法律圆桌的座谈和研讨;参加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百科要揽》中法学分科撰写38000字的释文;在警官敎育出版社出版的《最新法庭辩论丛书》刑事卷中刋登“为无罪之人辩护”;1999年9月7日,在《科技日报》刋登的“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已被新华丛书编辑委员会编入《光辉的历程》;2000年9月,在长春出版社出版的《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获奖作品选》刑事诉讼卷中任专家点评;2001年3月,在群众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律师涉案实录》中刋登两个案例;2001年月,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的《为中国律师抗辩》中刊登两个案例;多次参加中英、中美、中加、中挪、中日等国际刑事研讨会,并主持过会议和发表论文;曾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新篇司法文书教程》中第15章编写教材;参与中华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编写工作;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律师刑事业务丛书》的副总主编,并担任其中《律师维权案例选》的主编,为其中案件作评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撰写“律师执业风险提示录”,并担任副主编;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拉萨举办的“少数民族地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实务培训班”上讲课,讲“辩护律师如何保护自己”的体会。
刘文元律师曾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的先进工作者,1985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刑事辩护优秀律师”;2001年被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200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刘文元律师认为,我们这一代的律师,正处在为中国的律师事业和民主与法制作贡献的时代,部份律师为中国的律师事业和民主与法制牺牲了自由直至生命,所以,当律师因为履行职务时,在权益和自由受到侵犯时,只要需要,刘文元律师总是义不容辞地站出来为律师辩护维权,并在维权工作中认真负责,在维权工作中做出了较好的成绩,曾为山西大同的付爱勤律师、山西临汾的赵大勇律师、辽宁大连的陈德惠律师、北京的宋福义律师、张迎录律师、江苏常州的陆建中律师案等多名被侵权律师进行辩护,且效果很好。尤其是江苏常州的陆建中律师,不仅得到了宣告无罪的平反,而且还得到了国家赔偿人民币13万元。为此受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通报全国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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